关于应对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暂时停止市区中小学室外课程及活动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8-11-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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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教办明电〔2018〕47号

 

各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有关学校:

接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自2018年11月28日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III级响应。根据《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烟政办字〔2018〕99号)及《烟台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市区内(包括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开发区、高新区)所有中小学暂时停止在室外进行的体育课、体育活动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比赛等课程与活动,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直至空气质量状况好转为止。市区内各中小学的室外课程与活动、幼儿园的室外活动何时恢复正常,由各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当地天气情况确定并通知学校。

在暂停室外课程与活动期间,各中小学要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要求,进行室内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教学,或与其他课程调换,但不得挤占和挪用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课时。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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