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推荐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优秀研学旅行课程的通知

日期:2019-11-04 10:53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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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教函〔2019〕56号


区市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遴选推荐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优秀研学旅行课程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24号)要求,现决定面向各区市遴选命名第二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评选推广展示一批中小学生优秀研学旅行课程,并择优推荐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优秀研学旅行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遴选

(一)推荐范围。

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能力的优质资源单位。坚持区(市)级创建和市级推荐相结合,推荐参评“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一般应为“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推荐基地主要分为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等五大类。版块具体分类说明见附件。

(二)条件要求

1.具有典型代表性。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在本地、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2.具备教育能力。能够结合自身特点,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发了适合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目标明确、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课程资源丰富,课程实施条件完备。

3.接待能力较好。对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可以给予门票免除或较大优惠;能够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公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运行良好,交通便利。

4.基础条件良好。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具备(或周边具备)餐饮等基础条件,环境卫生条件良好;如有住宿设施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

5.安全监管措施完备。有完备的安全岗位职责、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设有安全警示标志、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三)推荐流程。

1.各区市教育、文化旅游部门联合组织申报,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超过2处报至市教育局。首批市级研学旅行实验区招远市可以增加1处。已公布的首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省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不在本次市级申报之列。

2.市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对各区市推荐的资源单位进行评审认定。

(四)材料报送。

1.各区市教育部门会同文化旅游部门,于2019年11月12日前报送基地推荐表、推荐汇总表一式3份(见附件,电子版刻录光盘)。

2.各被推荐资源单位同时报送结合自身特点、联合教育部门设计的课程方案一式3份,包括课程对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课程主题、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时安排、评价反馈等,字数在2000字以内。

二、市级中小学生优秀研学旅行课程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中小学校,依托我市范围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资源,设计开发、已实践应用的研学旅行课程。其中所申报面向初中学段课程一般依托本市域内基地资源开发应用;所申报面向小学学段课程一般依托本县域内基地资源开发应用。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中小学校联合资源单位联合开发课程参评。

(二)具体要求

1.主题鲜明。要充分挖掘资源单位的教育素材,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炼研学主题和育人目标,突出思想性、科学性、教育性、实用性、实践性、体验性,引导和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对象精准。所申报课程内容应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阶段和认知水平。课程实施对象应指向特定学段。 

3.内容丰富。围绕课程主题和课程目标,结合所依托资源单位特点,设计出价值丰富、思路清晰、展示性强、表达准确、思想健康、内容充实的课程资源。明确课程组织实施的目标、路径、方法,日程安排合理。

4.资料完善。结合课程内容,设计出可供学生选择使用的行前、行中和行后等相匹配的资料。有图片的,图文比例恰当。

5.评价科学。有科学、简便、可操作的评价方式和标准;评价结果科学规范,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呈现。

(三)推荐报送。

1.各区市推荐不超过5个。依托同1个资源单位的所开发的课程限报1个。已被评为第一批省级研学旅行示范课程的,不在本次评选之列。

2.请各区市于11月12日前以区市为单位统一将推荐参评的课程资料及推荐汇总表一式3份寄送至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实践教育研究室。鼓励同步提供课程实施的视频、照片佐证资料,连同申报资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寄送。(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时长为20分钟,压缩格式为MP4或MPG。)

3.评选出的市级优秀课程将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在全市范围内作宣传推广,供各区市学习交流。

三、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优秀研学旅行课程推荐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要求:

基本要求同市级基地遴选及优秀课程评选。

推荐名单原则上从首批和本次遴选命名的第二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本次评选的市级中小学生优秀研学旅行课程中推荐产生,已被评为教育部或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第一批省级研学旅行示范课程的,不属于本次推荐范围。

(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数量与报送要求:

1.市教育部门将联合文化旅游部门,从两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中,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不超过10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招远市不超过3处基地,其他区市推荐不超过2处。各区市请于2019年11月12日前报送基地推荐表、推荐汇总表一式3份(见附件,电子版刻录光盘)。

2.各被推荐资源单位(基地)同时报送结合自身特点、联合教育部门设计的课程方案一式3份,包括课程对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课程主题、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时安排、评价反馈等,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优秀研学旅行课程推荐数量与报送要求:

1.我市向省教育厅推荐不超过10个。依托同1个资源单位(基地)所开发的课程限报1个。招远市推荐不超过3个,其他区市推荐不超过2个。

2.请各区市于11月12日前以区市为单位统一将推荐参评的课程资料及推荐汇总表一式3份寄送至烟台市教科院综合实践教育研究室。鼓励同步提供课程实施的视频、照片佐证资料,连同申报资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寄送。(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时长为20分钟,压缩格式为MP4或MPG。)

市教育局教科院综合实践教育研究室联系人:高淑红,联系电话:05352101827,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市教科院504室,邮编:264003,电子邮箱:sjjyc@yt.shandong.cn

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侯凌凤,联系电话:6699127。

 

附件:1.“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2.“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

3.“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版块分类说明

4.中小学生优秀研学旅行课程推荐汇总表

5. 中小学生优秀研学旅行课程内容格式要求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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