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5-28 11:05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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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开发区教育分局,直属各学校: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市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活动模式,面向广大师生,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重点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周”活动(6月份第一周)。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辖区学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典型经验观摩、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等,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3.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结合实际制作或购买事故警示教育作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图片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

1.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有效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在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开齐上好安全教育课的同时,利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校园外来暴力侵害、学生意外坠楼、溺水、拥挤踩踏、消防、交通、食品、危化品、防拐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各类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体验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多项公众参与性活动,如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展认识各类安全标志竞赛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开展“云上安全体验”系列活动、组织部分媒体小记者开展“小手拉大手”守护安全行动、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天天学应急”第三季有奖答题活动等,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可结合工作实际,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上述活动,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于校园文化建设始终,使之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立足当前实际,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清查管控风险,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全力开展隐患整治,强化安全教育与演练,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解决,分管领导担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排查与整治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做到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周”活动。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当地安委会的部署,积极参与本地区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和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解答学生家长关心的学校安全问题。

(五)开展校园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外来暴力侵害、校车、人员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强化火灾、洪水、交通事故、地震、恐怖袭击、踩踏等方面开展疏散、防护演练,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等给学生生命带来的危害。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救援实战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检验协调配合能力,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演练活动中,要注意加强应急演练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蔡润圃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管科。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集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安全宣传教育,在校园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安全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广告牌,有电子显示屏的学校要定时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口号,形成多样化、高密度、全覆盖的宣传态势。要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并及时将有关影像资料报市局安管科。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返校复课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责任相结合,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深化活动成果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活动督导和跟踪调度,确保各项活动措施落实,并及时掌握活动动态和上报活动情况。要明确活动联络员,及时报送亮点做法、特色项目、重点活动情况以及视频、图片等资料。市教育局将加强活动督查,及时发现并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存在问题,指导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学校于每周六前报本周活动开展情况,重大活动信息随时报送;6 月 28 日前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联系人:王宗梅,联系电话:2118506,电子邮箱:wangzongmei@yt.shandong.cn。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烟台市教育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2.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6.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9.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0.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11.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2.行动起来筑牢安全防线

13.我行动我参与我安全

14.安全为天平安是福

1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6.安全你我他平安靠大家

17.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

18.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9.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0.深入开展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21.坚持安全发展 共建平安烟台

22.安全烟台 你我共创 安全烟台 你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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