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及考试有关事宜公告

日期:2020-07-17 16:39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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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现将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及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及现场报名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16:00。

地点:烟台二中莱山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乘坐1、5、7、18、23、33、50、52、62、73、317、高铁巴士1号线在“迟家·市总工会”站点下车,北行50米至红绿灯处,沿新星北街东行300米即到;或乘坐10、17、59、61路在“莱山区政府”站点下车,南行300米至新星北街路口西行400米即到)。

(二)提交材料。

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6)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和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不在择业期(毕业之日起3年)内的仅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即可

(7)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8)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9)普通话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10)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13)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2)

(1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及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其他材料因疫情影响不能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且不影响考试的,可签订承诺书后先参加考试,在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考试按照《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要求开展。初试、面试、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8月1日-3日,地点为现场资格审核及现场报名地点。如有变化将在考生微信群及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其他事项

根据省、市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要求:

(一)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电话联系,请考生主动报告7月2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旅居史和身体状况,凡是此间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市教育局将根据当地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另外,自考前14天起,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招考学校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市教育局将根据当地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拟现场报名人员,须提前联系拟报考学校,说明7月2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旅居史和身体状况,经允许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凡未提前联系沟通的考生,不接收现场报名。

凡是7月2日以来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尽快就诊排查,并及时主动电话联系招考学校,由市教育局根据当地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考生是否继续具备正常参加现场报名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报名审查条件,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另外,拟现场报名人员,还需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7月23日以后才开始健康监测的烟台以外地区考生,来烟时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四)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将于7月28日9:00-7月31日16:00开放下载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未尽事宜,以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为准。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咨询电话:

烟台高级师范学校:0535-3460861(朱老师:13791252163)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0535-6209838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0535-6699210

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0535-6862201

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0535-6202807(滕老师:18853598366)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2910277

烟台工贸学校:0535- 4611823(孙老师:13553119985)

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0535-6230112(孙老师:13153519575)

烟台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535-2101928(张老师:13053573986)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附件:下载

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

    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

 

1.7月2日以来是否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7月2日以来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3.7月2日以来,本人或家庭成员是否有国(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和接触史?

4.7月2日以来,所在社区(村居)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5.本人“健康码”状态:绿色黄色

本人参加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现郑重承诺:

本人如实逐项填报以上健康申明,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中1-4项有为的,须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准考证号

(现场报名人员待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填写)


附件2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健康监测(自考前 14 天起,不满14天从实际记录时起)

天数

监测
 
日期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早体温

晚体温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1

7月18日






2

7月19日






3

7月20日






4

7月21日






5

7月22日






6

7月23日






7

7月24日






8

7月25日






9

7月26日






10

7月27日






11

7月28日






12

7月29日






13

7月30日






14

7月31日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责任及后果。
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准考证号:(现场报名人员待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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