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烟台市创客教育示范校的通知

日期:2020-07-17 16:43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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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开发区教育分局,直属各学校:

创客教育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新型教育模式,对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根据全市教育重点工作安排,现将创客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学校要按照烟台市教育局《关于推进烟台市学校创客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烟教发〔2017〕21号)的任务要求建设创新实验室,打造特色校园创客空间,形成与学校发展相符合的创客教育课程,并在创客活动、创客文化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发展经验和成果。

二、申报程序

1.按照各区市逐级申报、市直学校直接申报的办法,申报学校做好自查自评。对照并填写《烟台市创客教育示范校评估表》(附件1)、《烟台市创客教育示范校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各区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管理部门。

2.各区市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选拔、推荐3-6所学校(高新、长岛,1-2所)并填写《区市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9月30日前,与推荐学校申报材料打印稿和电子稿一并报送至市教育技术中心。

3.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组评审,并对申报学校逐校进行实地评估,评估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刘凯,电话:2101881,电子邮箱:jyjszxcxjy@yt.shandong.cn。

 

附件:1.烟台市创客教育示范校评估表

2.烟台市创客教育示范校申请表

3.区市申报汇总表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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