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教办函〔2023〕130号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开招募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日期:2023-09-01 10:29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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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公开招募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烟教办函〔2023〕130号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教育分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烟台市师德师风和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对教育部门、学校办学行为等的有效监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市教育局现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二批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关心、关注烟台市教育发展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市、区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老教育工作者、责任督学等),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须在烟台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热心公益事业和教育事业,关心教育工作的发展;  


4.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收集和客观分析学生及家长对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

5.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及网络通讯工具;

6.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工作责任感强,敢于、善于监督,具有从事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和必要精力;

7.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职责

1.学习了解师德师风相关政策法规;

2.广泛了解、收集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

3.监督在职教师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和其他师德失范行为,协助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师德投诉调查;

4.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向主管部门反映师德失范问题,提供相关线索及证据;

5.协助完成市教育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聘用管理

1.由市教育局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聘期届满,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经研究,可以续聘。

2.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义务监督,不享受工作报酬。

3.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要自觉服从统一管理和安排,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

(3)本人提出不再担任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

(4)其他原因。

四、报名方式

各区市教体局、直属学校以组织名义向市教育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请根据《烟台市师德师风监督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填写《烟台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申请表》(附件2)和《烟台市师德师风监督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9月20日前将材料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izhengke@yt.shandong.cn。市教育局统筹考虑报名人员年龄结构、学识水平、工作履历、区域分布、专业知识、特长等因素对报名和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后,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和“烟台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附件:1.烟台市师德师风监督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烟台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3.烟台市师德师风监督员信息汇总表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烟台市师德师风监督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区市

名额分配

备注

1

芝罘区

10


2

福山区

5


3

莱山区

4


4

牟平区

8


5

蓬莱区

5


6

海阳市

9


7

莱阳市

9


8

栖霞市

12


9

龙口市

10


10

招远市

9


11

莱州市

10


12

黄渤海新区

5


13

高新区

2


14

长岛综合试验区

2


15

直属学校

20

各学校原则上可推荐1名,学校教师人数较多的可推荐2名。

合计

120


附件2

烟台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近期1寸免冠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工作简历
备注

附件3

烟台市师德师风监督员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人手机号:
区市序号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类别备注

1









2









3









……









































注:类别可选填学生家长,XXX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其他社会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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