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月27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4-08-05 15:03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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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月27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线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
成绩

报名单位

报名岗位

冷鹏

240200204122

67.91

烟台职业学院

校医

张华颖

240200204123

73.81

烟台职业学院

校医

郭雪

240200204201

62.67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A岗位

张晓燕

240200204203

62.67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A岗位

孙康

240200204129

59.17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B岗位

赵伟文

240200204124

缺考

烟台职业学院

校医

张璐

240200204121

缺考

烟台职业学院

校医

隋艳斐

240200204126

缺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A岗位

王慧君

240200204127

缺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A岗位

权英梅

240200204130

缺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A岗位

李承

240200204202

缺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A岗位

亓建国

240200204125

缺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B岗位

于艺伟

240200204128

缺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B岗位

林科成

240200204204

缺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B岗位

吴庆尧

240200204205

缺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B岗位

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统一确定为59.17分(含)。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
成绩

报名单位

报名岗位

张华颖

240200204123

73.81

烟台职业学院

校医

冷鹏

240200204122

67.91

烟台职业学院

校医

郭雪

240200204201

62.67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A岗位

张晓燕

240200204203

62.67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A岗位

孙康

240200204129

59.17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校医B岗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事项

参加727笔试卫生类校医岗位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请按照以下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一)时间、地点

8月15日上午9:00至11:30,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1号,乘坐1、5、18、23、33、50、52、62、73、高铁巴士1号线在“迟家•市总工会”站点下车,北行130米至红绿灯处,沿新星北街东行280米即到;或乘坐7、10、17、51、61路在“莱山区政府”站点下车,南行300米至新星北街路口西行420米即到)302房间。

)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当天,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19条,除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1)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提供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

2)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职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方面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3)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学历或专业等提出相关要求的,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依据规培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至市教育局302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几日内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59.17(含)以上且接近报考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分数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接到递补通知后,24小时内未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

6.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咨询电话:

烟台职业学院:0535-6927611、 6927612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0535-6115520

烟台市教育局:0535-2105202

 

 

 

烟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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